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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博士班口試注意事項及面試時間表105.4.29

國立中山大學生物醫學研究所

辦理博士班書面審查、面試評分原則及口試注意事項

 

104.04.14

26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

 

 

一、依據本校招生考試各系所辦理審查、面試作業原則訂定之。

二、本所辦理審查、面試組成甄選委員會,甄選委員會委員應為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。

三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擔任審查或面試委員:

(1)    配偶、三等親以內血親或姻親報名參加該次招生考試者。

(2)    與特定考生有金錢或其他利益關係,可能影響評分公平者。

(3)    在相關補習班任教者。

四、本所辦理面試過程中全程錄音或錄影

五、本所面試採個別面試,即數位考試委員對一位考生。

六、書面審查評分標準:

      

     

碩士論文

45

碩士論文或研究論文學術性、原創性或應用性

研究計畫書

45

研究計畫內容撰寫內容是否完整、簡潔有條理、邏輯清楚。

其他

10

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者。

(如:相關發表著作、曾獲得各種學術會議績優獎項)

 

註:若考生無法提出碩士論文或研究論文供審查者,依教育部台(78)高字第04447號函釋示,其『審查碩士論文或研究論文』一項應不予給分。

七、面試評分標準

      

     

表達與組織能力

25

口語清晰、流暢、用字、用句、時間之掌握等。

發展潜力

25

學習目標清楚、具有生涯規劃能力及懂得自我管理等。

專業知識

50

生物醫學領域之專業知識。

 

八、審查委員、面試委員應按審查、面試評分表所列項目分別單獨評分,每一考生之得分,以審查、面試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數為實得分數。考生之評分資料保存乙年。

九、面試時程

      

 

自我介紹及報告

12分鐘

考試委員提問

8分鐘

 

十、面試場次(面試地點為本校『國際研究大樓 IR5001)

時間:10556日(星期五)

 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 面試注意事項

(一)   考生應於55日(四)中午1200將面試之自我介紹及報告電子檔(檔案格式:PPT,數至多16頁)e-mailkokoy@mail.nsysu.edu.tw(寄送成功後會發信告知,若沒收回信,請務必來電07-52520005812或郵寄或親送至生醫所,逾期未傳者則視同沒有電子檔,面試現場不受理電子檔。

(二)   時間10556日星期五,面試時考生需攜帶4自我介紹及報告紙本

(三)   考生於分配之面試場次開始時間40分鐘報到,逾時者視同放棄。若有缺考者將依次提前考試報到地點為本校「國際研究大樓 IR5004」。

(四)   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參加面試,考生必須於面試當天提出具法律效力之相關證明,提請委員會討論是否准予補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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