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學年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表(115.07)
學位考試申請
- 於口試前三週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(學位考試系統) ,並將以下送至所辦申請
1.「學位考試申請表」(申請人、指導教授皆需簽名)
2.「成績單」
- 告知所辦口試時間及地點(教室借用登記)
- 臨時停車證:若委員需要,請至所辦拿申請單,向車管會申請臨時停車證
- 本校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,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及畢業離校時,均需檢附論文原創性比對資料,相關訊息請查閱 『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』
- 博士生申請學位考試前,請先完成符合系所規定審查。
學位口試當日
- 請至所辦領「論文審定書」、「成績單」、「博碩博士論文公開授權書」,以備通過口試時給委員簽名用,若口試題目有更改時,請馬上修改後再請委員簽名。
- 若您未順利如期完成學位考試時,請於第一學期結束(1/31)前、第二學期結束(7/31)前,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內申請撤回,簽名後繳至所辦。
- 【學位論文】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_114學年度起申請學位考試適用[下載]
通過口試後
- 論文封面規定色為本校影印部本校合範影印部色卡7號,校外影印店為雲彩紙淺綠色或清蘋果綠。 (請加書脊)。
- 論文題目,有修改時請務必告知所辦,系上將連同成績單送教務處。
- 學位考試成績送至學校七個工作天,畢業生辦妥離校手續並繳交論文及相關資料後,列印3份紙本論文,屆時分別繳交圖書館(
本校典藏)與教務處(代為繳交至國家圖書館)(這二份含正本公開授權書), 其餘1份則繳交所辦存檔,即可領取學位證書。
參考資料
- 學位考試相關規定,請參考『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』。
- 論文相關規定,請參閱圖資處 「畢業離校論文繳交」
- 當學期口試申請截止日期,請留意學校網頁或系上網頁公告。
-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請參閱圖資處 [使用教學]
- 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 [下載]
- 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規範
- 【學位論文】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_114學年度起申請學位考試適用[下載]
114學年度起申請學位考試學生,如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者,依據國家圖書館規定,學生需填具修訂後《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》,並依延後公開原因備妥相關證明資料,於學位考試時,經全體考試委員審核確認並簽章。並完成其他欄位申請人、指導教授簽名及系所單位蓋章後,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,將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證明資料「夾附」(勿裝訂於論文中)紙本論文內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畢業離校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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